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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劉暢
2月1日下午,浙江玉環縣一名老人摔倒在馬路中間,8分鐘時間內,4輛車和23名行人路過,除一位老人上前詢問外,其余人只是看看,無人攙扶。最終,老人遭一輛轎車攔腰碾過,并被拖行一段距離。4日,玉環縣委宣傳部一負責人稱,摔倒老人為當地一酗酒老人,被碾壓后當場死亡。老人所在村的村主任解釋稱,無人扶是因為該老人是當地出了名的酒鬼,平時喝完酒常耍酒瘋,耍無賴。(據《新京報》2月4日報道)
最初,很多人近乎本能地認為這是“小悅悅事件”的翻版,紛紛用“良知的尖刀”來剖析旁觀路人的丑陋和冷血,甚至呼吁立法懲治“見死不救”。但幾個小時后,隨著事件細節被曝光,網絡輿論也發生了反轉,老人“發酒瘋耍無賴”被村主任指為“無人扶”的原因,且贏得了不少網友的贊同,對“見死不救”的譴責也轉向了對“無人扶”的理解。一個卑微的生命悲慘地離去,給世人留下了太多的反思。
一個常發酒瘋耍無賴、曾被扶起反訛人,甚至跑別人家撒尿大便的“壞老人”摔倒后,就該無人扶慘遭車碾嗎?倘若這個原因說得過去,那么一切的冷漠、麻木、丑陋都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在危急時刻都應該得到社會的救助,任何人都有伸出援手的道德義務。生命平等,人命關天,這是社會道德倫理和公序良俗的基礎。
我們應該明白,“扶”的方式有很多種,并不是非要用雙手把老人攙起來,哪怕有人在老人的前后方設置一個障礙物,或選擇報警,也足以擋住過往車輛,避免悲劇。但現實是,這23名很可能都熟識倒地老人的路人,除一位老人上前詢問外,其余人只是看看就走了,這背后依舊是“集體冷漠”。
法律不是萬能的,但面對這種道德困境,迫切需要一部國家層面的《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法》站出來撐腰,用法律引導社會道德倫理和公序良俗。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已建立了較完善的《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法》,深圳也做出了有益探索,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現在有必要推廣開來,并上升到全國層面,以阻止不斷蔓延的“做好人怕被訛”的社會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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