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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反被誣陷 還好“天網”證清白 好心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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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一則“老人自摔誣陷攙扶學生‘天網’監控證清白”的微博在網絡上爆紅。該微博系成都彭州公安官方微博@平安彭州7月21日所發。微博中提到,成都彭州一學生,好心攙扶摔倒老人,卻反被老人誣陷撞到自己。彭州警方調出事發地天網監控最終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學生并未與其碰撞。據了解,警方隨后對老人進行了教育。
隨后,華西都市報記者經過多番努力,終于找到了當事學生楊川楀。剛剛結束高考的他今年18歲,是彭州中學高三畢業生。7月24日,在事發現場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東路交叉路口,楊川楀向華西都市報記者還原了事發經過。對于好心幫忙卻反被誣陷一事,他說不想多作追究。“以后再遇到老人摔倒,還會去扶。只是下次會留個心眼,不會再‘貿然’行事。”
事件還原
目擊者稱老人不慎摔倒身上帶著股酒味兒
24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彭州西北市街和翠湖東路交叉路口。在該路口一家美發店上班的張睿(化名)目擊了事發全過程。張睿說,7月2日下午2點過,他正在美發店門口招呼客人,一位老人騎著自行車從彭州人民醫院方向往南走,“當時地上有很多水,可能是灑水車剛剛經過。”老人行至路口時不慎滑到,重重地摔倒在地,自行車也倒在路口中央。
而另一位目擊者王麗(化名)告訴記者,老人摔倒的同時,就有一個男子騎著自行車路過,但并沒有上去扶。“那個學生(楊川楀)也從相同方向騎車過來,就停下來問老人。”王麗說,因為老人眉骨被撞破,有人就撥打了120,但老人卻一口咬定,就是那個學生(楊川楀)撞倒了他。
多位目擊者稱,這位60多歲的老人似乎喝了不少酒,身上帶著一股酒味兒,人也醉醺醺的。
學生上前攙扶時沒多想老人突然向他發難
楊川楀告訴記者,7月2日下午2點過,他騎著自行車出門找同學耍。“我看到有一個老人坐在馬路中央,自行車也倒在路上,估計是摔倒了。”見過往路人都沒有上前攙扶,他沒有多想,停車后就上前詢問老人是否需要幫忙。
“爺爺,你咋了?”楊川楀湊了上去,馬上聞到了一股酒味兒。看到老人的眉骨受傷還在流血,楊川楀拿出口袋中的紙巾遞給老人,老人也沒有馬上起身,用紙巾擦了擦額頭。隨后,老人讓楊川楀幫忙把自行車扶起來。“我沒多想,就把老人的自行車扶了起來。”楊川楀說,幾分鐘后,有路過的市民撥打了120。
“120來之前,老人還問我高考如何、報考哪個學校。”楊川楀說,大約10多分鐘后,120救護車趕到現場。醫生為老人處理傷口,并建議他去醫院治療。但此時劇情突然反轉,老人指著楊川楀大喊:“你們問他,我就是被他第二次撞倒的!”老人還質問楊川楀:“哪個喊你叫的救護車?我不要救護車!”楊川楀頓時懵了。
隨后,老人執意要將楊川楀的自行車也帶離現場。楊川楀說,他不得不拽住自行車不放。老人又說:“你報警!快報警!”楊川楀只得報了警。警方趕到現場后,旁邊有圍觀市民讓楊川楀離開。“我又沒有撞到他,就離開了現場。”楊川楀說,整個事件大約持續了半小時。
楊川楀的說法,與@平安彭州在微博中貼出的多張“天網”監控截圖一致。
家長態度
支持孩子幫助受傷老人 但需要有防范意識
雖然彭州警方已經證明了楊川楀的清白,但他仍有些耿耿于懷。“以前曾看到過老人誣陷攙扶者的新聞,沒想到竟發生在我身上。”楊川楀說,他并不認識那個誣陷他的老人,他也不想再作追究。事發后,他也只是將遭遇告訴了父母和爺爺,沒想到現在卻在網絡發酵。
“娃娃才18歲,高中剛畢業,社會閱歷太淺,沒有防范意識,才會遭人誣陷。”楊川楀的爺爺告訴記者,孫子好心去幫助受傷的老人,家人都是很支持的,但是也要講究策略。“比如找人一起扶,可以有人作證,或者拍照取證,以防萬一。”楊爺爺說,全家人也不打算再追究此事,但是會教育孫子,凡事要留個心眼。
對話當事學生
“當時有點生氣,不想再追究”
華西都市報:老人摔倒在馬路上,大家都不去扶,你為什么要去扶?
楊川楀:當時沒想那么多,看到老人受傷還流血,就單純地想幫助他。
華西都市報:老人誣陷你撞倒他時,你的第一反應是什么?
楊川楀:肯定是很不可思議,也有點生氣,很火大,好心幫他卻遭誣陷。
華西都市報:你覺得老人為什么要誣陷你?
楊川楀:具體原因我不清楚,可能是他喝醉了才亂說吧!
華西都市報:你打算追究這位老人嗎?對這件事你是不是留下了心理陰影?
楊川楀:事情都過去那么久,我也不想追究他。我覺得沒得啥子,年輕人抗壓能力強,看得開。
華西都市報:以后再遇到老人摔倒,你還會不會扶?
楊川楀:如果老人摔倒受傷,我肯定要去幫他,但是我也會留個心眼,謹慎一點,比如拍照取證。
網友有話說
通過立法維護善者利益
@平安彭州發出微博后,引發了數千名網友轉載和評論,大部分網友都要求“懲罰當事老人,不僅僅是教育了事”;也有網友建議“通過立法改變現狀”;還有網友關注被誣陷的學生,“一個未成年學生,出于好心扶老人卻被誣陷,是要給他心里留下多大的陰影?”
@iWayne:就應該立法增加“碰瓷”的成本,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都被破壞了 !
@白水冰溪:對誣陷的要予以懲罰。原來我以為是老人中的個別現象,現在看來還不少,長此以往敗壞社會風氣呀!我也是老人,這種老人給我輩丟臉!
@癡行:這樣的行為應該拘留15天,給世人警醒。同時被害方還可以追究民事責任,以誹謗、誣陷等讓他賠償名譽損失。
@標手一哥:贊一下這個學生,在這樣的世道還敢去問老頭情況!
@天空是透明的2011:慶幸該地段有監控,如果沒有監控學生怎么辦?像這種證據確鑿充分的,應該直接納入敲詐勒索罪。
@羅賓漢的兔子:如果法律不維護善者利益,善者老是被冤,誰又愿去做冤大頭?
華西都市報見習記者李智實習生廖海杰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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