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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剛過,不過圍繞著孩子的話題依舊是大家的關注的焦點。就在上周,一起交通事故再次引發了大家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討論。
2015年5月25日下午2點半,在途經杭金衢高速往杭州方向35公里(過楊汛橋收費站1公里左右)路段時,一輛朗逸突然減速,后方奧迪Q5車主急剎車減速,但由于跟車距離太近,最終還是與前車發生追尾,車輛撞擊并不很嚴重,但由于此車中6個月大的孩子沒有坐兒童安全座椅,頭部撞擊到前風擋玻璃上,不幸身亡。據悉事發前這位媽媽坐在副駕駛抱著孩子喂奶。
慘劇的發生,令人唏噓。不過,在平時的駕車過程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孩子被抱著坐在車上或自己拉開車門從副駕駛上下來。這樣的行為真的安全嗎?
本期,我們就和大家聊聊兒童安全座椅的那些事兒。
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不足3成
林先生是有6年駕齡經驗的司機,自從孩子出生后,他就專門為孩子忙著找兒童安全座椅。
“印象特別深,兒子第一次坐的時候是哭著鬧著,死活不肯上去,第二次上次也哭,但明顯感覺哭鬧的時間短了,后來坐安全座椅,孩子就自覺多了。”林先生是個細心人,他認為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是對小孩負責的行為。
有數據顯示,如果汽車以30公里的時速行駛時,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使得兒童潛在車禍傷亡率降低70%。
不過,現實生活中,像林先生這樣的家長[微博],顯然還是太少。今年“六一”前夕,汽車之家網站就對12歲以下兒童做了一項兒童行車安全調查,結果并不樂觀。
調查顯示: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依然不高,如果細分到按城市級別劃分的話,一線城市的使用率達到41.2%,而非一線城市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僅有23.5%。這個數字比三年前分別提高了7.5%和2.9%。
可見,我國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一直在穩步提升,但增長速度依然不高。兒童安全座椅是目前世界范圍內公認的預防兒童乘車事故最有效的安全輔助設備,國外兒童安全座椅的普及與使用率幾乎已達到90%以上,但這個設備在國內的普及道路依然步履維艱。
另外,調查顯示,有超過6成家長認為身高不足1.4米的孩子可以使用成人安全帶,這一點也是誤區。
業內人士提醒廣大家長,10歲以下的孩子一定不要使用成人安全帶,因為目前大多數汽車安全帶完全是依據成年人的骨骼受力水平來設計和安裝的,兒童由于高度不夠,安全帶肩帶和兒童鎖骨的位置不對應,車禍時會導致致命的腰部擠傷和脖子臉頰的壓傷。另外,除了身高、年齡等因素,孩子的體重以及乘坐的車型都是判斷孩子能否使用成人安全帶的重要指標。
在汽車之家調查發現的十大兒童乘車危險行為中,選擇“讓孩子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家長比例雖然較之前兩年有小幅減少,但還是有一些家長不當回事。
專家提醒,當車輛遭受較大沖擊時,最先受力的部位就是車頭,前擋風玻璃、儀表盤及其他掛件等都會直接沖向坐在前排的孩子,另外,當副駕駛位有安全氣囊時,遇到沖擊,氣囊會在第一時間彈開,氣囊從彈出到展開只需要1/20秒,相當于以300km/h左右的速度彈出,而由此所產生的撞擊力約有180公斤,這種瞬間的大力爆炸比撞擊到硬物的殺傷力更大。
多地開始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事實上,對于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早在30多年前歐美等國家已經立法規范強制使用。立法之后,美國、英國、瑞典等國家的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很快便超過了90%。這跟我們不到三成的使用率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值得慶幸的是,我國已有一些城市重視到兒童座椅使用的重要性,上海、山東、深圳、重慶等地,已經進行強制使用。
以上海為例,自2014年3月1日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山東也明確表示,自2014年8月1日起,《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明確: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今年1月1日起,深圳也對兒童安全座椅進行強制執行,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在副駕駛位置,或者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安全座椅的,將被處以三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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