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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當地媒體曝光了王杰用個人名義開設“百色助學網”,打著愛心人士的旗號,性侵多位山區女童。王杰還多次以不予發放助學金為由,脅迫或利誘未滿14周歲的受捐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系,并拉攏這些貧困女生,接受外地老板嫖宿和包養。
此前,性侵兒童犯罪在我國并不少見,校長帶著小學生開房、河南永城官員強奸猥褻兒童等案件時有發生。
性侵兒童罪犯是如何對兒童下手的?有專家分析認為,他們的一般表現是:喜歡和孩子玩在一起,帶他們看電影、逛公園、買東西給他們吃,獲得孩子的信賴;在與孩子建立起友誼后,通常采用“友好”的方式進行身體接觸,而身體接觸是從觸摸開始的;當觸摸的目的不斷得逞后,才發展到最后一步。
性侵兒童罪犯離我們很遠?不,很近!他們有的對成熟的異性并不感興趣,常常通過窺視或玩弄兒童的性器官,以此達到性滿足。在生活中,他們外表看起來衣冠楚楚,甚至比正人君子還要像好人。他們看似是生活中的普通人而且與文化水平無關,可能是老師、鄰居、親戚。他們能輕而易舉地突破孩子的心理防線,一旦與孩子有獨處的機會,就有可能發生性侵事件。
有專家就指出,現在已曝光的性侵案件只是少數。很多家長[微博]即便發現孩子被性侵,第一反應就是選擇私了。其理由無非就是——怕丟臉!家長的“鴕鳥政策”,變成了性侵兒童罪犯實施性侵的幫兇,給性侵者一種心理暗示:即使發現了也無所謂,大不了賠點兒錢了事。于是,這些性侵兒童罪犯的膽子越來越大。有的長期“潛伏”在幼兒園行業,持續性侵。有的打著慈善的幌子,卻行性侵之實。
問題的發生凸顯出我國現有保護機制的缺陷。當公安機關收到兒童性侵的報案信息之后,如果有證據就抓人,沒證據就放人。值得注意的是,性侵兒童罪犯在實施性侵時通常很有經驗,很難留下證據。加之,兒童并沒有提供完整證據鏈的能力,即便能提供兒童被性侵的線索,也是悲劇發生之后。過分強調證據,反而造成了公安機關被動響應機制的失靈,讓很多性侵兒童罪犯在性侵之后仍能逍遙法外。
中國在預防性侵兒童犯罪的問題上,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比如,美國有的州規定,刑滿釋放的性侵兒童人員不得居住在學校和幼兒園半英里范圍之內,從而實現性侵兒童罪犯與兒童之間的物理隔離。另外,美國還對性侵兒童的重點人物實行強制性信息登記,他們的個人信息會被警方用通告的方式告知社區,甚至將罪犯的照片張貼在超市的公告欄上,以警告性侵兒童罪犯不要隨便對孩子下手。
有人會疑問,如此大動干戈,會不會侵犯性侵兒童罪犯的隱私。實際上,根據研究表明,這些人的重犯概率非常高。所以,在對兒童的保護上,社會應該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最大限度保護兒童的權益。在保護兒童利益與性侵兒童罪犯的隱私之間,兩害相權取其輕,兒童的利益更重要。畢竟,性侵兒童罪犯的性侵具有隱蔽性,不妨對有犯罪記錄的性侵兒童罪犯予以公示。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