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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預防中小學生溺水,教育部在官方網站公布《中小學生預防溺水童謠》,其全文為:“游泳戲水夏日到,偷偷下水不得了。擅自結伴不能保,大人陪護不能少。沒有救援不要去,陌生水域不可靠。水性差的不救人,安全六不別忘掉。”(7月26日《現代快報》)
近年來,中小學生溺水事故頻發,令家長和老師心痛不已。因此,每當夏季來臨之時,教育主管部門都要發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學加強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允許中小學生私自下水游泳,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此次教育部公布“防溺水童謠”,就是為了多一份安全教育、多一份善意提醒,其積極意義值得肯定。
然而,愛玩水是孩子們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戲,享受難得的清涼,更是許多學生的夏日最愛。“防溺水童謠”固然可以讓孩子們多一份安全意識,卻并不能從根本上讓孩子們免于溺水悲劇。凡事堵不如疏,與其費盡心思地讓孩子們記住“防溺水童謠”,倒不如授人以漁,引導青少年掌握游泳技能,做到理性下水。從長計議,學校應當開設游泳技能課程,讓學生們真正學會游泳或許意義和作用更大。
其實,游泳教育應列入中小學生課堂,早就是教育專家、老師和家長的共同呼聲。國家相關部門修訂的《全民健身游泳等級標準》,也已將游泳列入學校教育的各個階段,在中小學校開設游泳課應該是大勢所趨。但當前由于大部分中小學集中在農村,如果要開設游泳課,必須先要建游泳池,若要求每所學校建游泳池,不現實。同理,城區學校開設游泳課,既沒有專門的游泳教練,也沒有場所;如果租用游泳池,這項開支一般中小學校難以承擔。在這樣的情況下,“游泳進課堂”舉步維艱。而反觀國外,游泳早已成為一種普及的兒童體育教育。日本法律將游泳列為大中小學在校學生的必修課。每一所學校都必須建有游泳場館,配備游泳老師或教練。法國政府則規定,學校與游泳場所應聯合對初中以下不會游泳的學生進行義務教育,學生通過測試后頒發合格證書。
一次次的兒童溺水悲劇警示我們,“防溺水童謠”不如“游泳進課堂”。為了孩子、家庭,也為了國家的未來,希望各級各部門都能高度重視游泳教育,加大對學校游泳館等體育教育設施的投入,把游泳不僅當作一項生命安全教育來抓,更把它當作一項功德無量的惠民工程來抓。只有讓每一位少年兒童都掌握了這一生存技能,才能在意外自救、救助他人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才能讓生命的悲劇不再重演。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