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0月1日凌晨3點多,保姆季阿姨在雇主家用菜刀將韓女士及其母親砍傷。南京秦淮法院一審認為,季阿姨丈夫明知妻子精神疾病未痊愈,放任妻子外出務工,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根據《江蘇省家政服務行業管理規定(試行)》第九條規定,患有精神病不能從事家政服務,家政公司應承擔1.1萬余元的賠償責任。家政公司不服上訴。二審中,家政公司要不要擔責成為爭論的焦點。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開庭審理的一個案子,引起家政行業和廣大雇主的廣泛關注。通過家政公司高薪請來的保姆竟患有精神分裂癥,而且在深夜病發時持刀砍傷雇主。誰該為這場血案負責? 2012年的10月1日凌晨3點多,保姆季阿姨在雇主家用菜刀將韓女士及其母親砍傷。南京秦淮法院一審認為,季阿姨丈夫明知妻子精神疾病未痊愈,放任妻子外出務工,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根據《江蘇省家政服務行業管理規定(試行)》第九條規定,患有精神病不能從事家政服務,家政公司應承擔1.1萬余元的賠償責任。家政公司不服上訴。二審中,家政公司要不要擔責成為爭論的焦點。 昨日庭審中,家政公司承認與韓女士之間存在居間合同,但公司代理律師孟慶紅認為,居間人對居間合同沒有擔保義務,“在保姆和雇主之間形成雇傭關系,雙方發生的任何行為由雇傭雙方承擔。”孟慶紅說,他們并非司法鑒定機構,精神類疾病根本無從鑒別和認定。雇主和保姆朝夕相處未發現異常,過錯在雇主。 對此,韓女士的代理律師戴俊韜認為,法律明令禁止精神病人進入家政行業,普通老百姓不可能掌握保姆的完整信息,而作為專業的中介人,應該做好“把關人”的角色。據他們調查,精神體檢僅需100-200元。 由于雙方未同意調解,法院表示擇日宣判。 江蘇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秘書長張喬認為,此案中家政公司有一定過錯,因為相關行業協會明確規定精神類疾病人員不能從事家政服務。雖然常規體檢沒有精神疾病這一項,但如果家政公司在接受阿姨登記信息時,有過往病史登記項目,要求如有隱瞞后果自負,或許也能避免此案的發生。 江蘇法德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歌說,現有的行業規范可以作為認定家政公司存在過錯的依據,再根據侵權責任法,即可對家政公司追究侵權責任。“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收費中介要擔負起審查義務,出了事,中介不能當甩手掌柜。” 本報記者 顧 敏 黃紅芳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