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訴訟或重創Uber 共享經濟臨模式“拐點” 3名司機的“倒戈”就能讓在全球攻城拔地的Uber身陷險境? 這聽上去不可思議,不過卻逐漸成為Uber的現實威脅。開始,只是零星個案,如今卻成為一個代表16萬人之眾的集體訴訟。盡管Uber在全力補救,但能否力挽狂瀾已經引發質疑。如若繼續發酵,或許不排除訴訟風暴蔓延至美國其他州、其他國家,甚至其他行業內的可能,屆時,Uber們會被卷入,進而引發整個共享經濟模式的大變革。 這或許正如哈佛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安德烈·哈丘(Andrei Hagiu)所說,這場訴訟僅僅是第一步,但非同小可。這會給Uber的商業模式帶來怎樣的變化?已經滲透到各行各業的共享經濟碰到了怎樣的天花板?這些問題事關重大,要知道,號稱家政O2O鼻祖的Homejoy此前就被員工的一紙訴狀逼上了絕路。 陳年訴訟一朝爆發 盡管事與愿違,但這場集體訴訟對于Uber來說并非突如其來。 報道顯示,9月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法官Edward Chen做出裁決,指出Uber司機可以作為一個集體,就他們是獨立承包商還是公司員工的問題起訴Uber。法庭文件顯示,集體訴訟將覆蓋加州超過16萬名Uber司機。 最初的一個小小火苗,如今似有燎原之勢。2013年,三位司機向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起訴Uber,稱他們是Uber的員工而非承包商,后者應為其報銷包括燃氣費和車輛維修費在內的相關費用。 從目前來看,司機的部分訴求已經獲得法官認定,不過,Edward Chen在裁決中稱,如果Uber司機希望就報銷其他費用的問題獲得集體訴訟地位,其辯護律師必須提交更多的證據。對此,Uber的律師泰德·布特羅斯(Ted Boutrous)稱這樁訴訟案基于“幾個重大法律錯誤”,而Uber隨后也提出上訴。 在擅長處理此類案件的郝俊波律師看來,集體訴訟的認定對Uber來說很有打擊力。 “即便Uber上訴,集體訴訟的裁定應該也很難推翻了,這也就意味著,未來的判決結果對同等情況的司機都適用,”郝俊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指出,這只是確立了Uber員工可以作為一個集體,但其訴求是否實現還不能得知。 不過,此前的案例似乎為Uber的前景蒙上了一層陰影。據路透社的報道,6月份,加州勞工委員會對一名Uber司機Barbara Ann Berwick提起的訴訟裁定指出,Uber實際上是雇主,應當享有雇員待遇。Uber隨后提出上訴。 盡管Uber表示“加州勞工委員會的裁決不具約束力,只適用于單個司機”,但同樣的起訴紛至沓來,也讓外界對其未來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感到擔心,有業內專家指出,真正的風險在于,如果Uber在加州敗訴,美國其他州將會仿效。 “由于美國州立法這個特點,不同州的法律規定,法官認定都有可能不同,因此,圍繞Uber的這個爭議是否會蔓延,訴訟隊伍是否還會繼續擴大,目前來看還是一個未知之數。”北京大學客座教授、勞動法專家梁智表示。 但即便只是當前的訴訟規模,也足以讓Uber遭受重創。據郝俊波介紹,其代理的大部分集體訴訟一般都會選擇庭外和解,因為這樣原告方會更快地獲得賠償,但對于這樣大規模的訴訟人數來說,賠償數額可能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此前類似的“聯邦快遞集體訴訟案”中,公司與原告的和解賠償金達到2.28億美元,但原告僅僅是2000人的規模;而在上述6月份的裁定中,Uber應為原告做司機的8周支付4152.2美元。如果將此放大到16萬倍,對Uber這樣被資本熱捧的公司來說,恐怕也是不能承受之重。 “這對Uber的影響會非常大,如果處理不當,就是真金白銀的賠償,極有可能導致其破產。”梁智指出,其曾在2007年代表一位肯德基的員工對企業提出訴訟,而后包括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在內的跨國快餐公司對員工實施了集體漲薪的措施,“無疑提升了勞動成本”。 對于Uber來說也同樣如此,“如果判定為勞動關系,那么現在的Uber司機就要享受保險金繳存、汽油費報銷等正式員工的待遇,其運營成本就會顯著增加。”郝俊波指出。 Uber們的集體困境 盡管Uber被“集體”圍剿,但事實上,它并不是單打獨斗,因為這場訴訟戰不僅針對Uber,槍口指向的實際上是共享經濟。 代表司機起訴Uber的律師Shannon Liss-Riordan是波士頓著名的勞動法律師,之前也針對Uber的競爭對手Lyft以及數家基于共享經濟模式的公司發起了類似訴訟,包括Caviar、Postmates和Homejoy,后者甚至因此而關門閉店。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