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新聞網訊(記者 盧昭昭 通訊員 袁藝玲)東興女子藍某因為相信所謂的“大師”可以“作法”消災,在“做法”時被“大師”偷盜了財物。8月25日上午,東興市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盜竊案,依法判處“大師”潘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4萬元。 去年6月,潘某與王某甲、王某乙(另案處理)密謀通過封建迷信方式騙取錢財并明確分工,由潘某確定作案目標,王某甲扮演政府人員,王某乙扮演會看風水的法師。同月16日,潘某以找保姆的名義通過東興市某家政公司找到被害人藍某,并相約于兩日后面談。 18日上午,潘某與藍某在東興市該家政公司碰面后,在與藍某的交談中了解到藍某家里的情況。隨后,潘某以熟悉環境為由,將藍某帶至事先安排好的房屋前,王某甲路過此地,并與潘某打招呼,潘某對王某甲稱家中有難,讓王某甲幫忙找“大師”看風水,王某甲便將潘某及藍某帶與王某乙見面。 見面后,假扮“大師”的王某乙開始幫潘某算命,并也順便幫藍某算了一卦。算完卦后,王某乙謊稱藍某女兒三日后會被車撞死,需要用錢財來“作法”解難。在取得藍某信任后,潘某便搭載藍某回其家中取財物,藍某回家中取出3個金手鐲、1個金戒指、1條金項鏈、1對金耳環及人民幣1.1萬元,并將這些財物遞交給“大師”王某乙。王某乙將藍某的財物放到一個盒子內,在車里“作法”替藍某解難。作完法后,王某乙囑咐藍某三天內不得打開盒子,否則法術會失靈,到時其家人會死于非命。 藍某深信不疑,直到三天后,藍某打開了裝有財物的盒子,發現盒子里的財物不翼而飛,藍某才驚覺上當。 原來,在此之前,王某甲準備好了兩個完全一樣的盒子,在“作法”的過程中,趁藍某不注意,王某乙就把裝有藍某財物的盒子掉了包。 案發后,潘某家屬代為賠償藍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4萬元。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