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預付卡 逢年過節漲價了 說好的星級月嫂 上門的另有其人 說起請保姆 家家都有血淚史 找保姆的時候,看到的都是星級,可到了家里卻發現保姆什么也不會做。對于家政公司的欺詐行為,消費者今后可以提出3倍賠償,而且賠償標準最低不少于500元。 昨天,寧波市消保委試行《寧波市家政服務行業消費爭議處理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如果各方都能接受,將于4月9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省首個專門用于規范家政服務行業的管理辦法。 根據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登記,截至2014年12月份,全市共有家政服務企業2000多家,從業人數約有10萬人。而寧波市消保委去年共接到關于家政服務類的投訴920多件,2013年為800件左右,增長了15%左右。 寧波市消保委副秘書長于蕾敏說:“去年5月份,我們專門針對家政服務業進行了調研,在廣泛征求家政企業代表、消費者及相關職能部門等意見和建議之后,出臺了這個《辦法》,目的是對寧波的家政服務行業進行規范,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通訊員 曹小琴 記者 俞瑩 《辦法》還規定了 家政公司如果有以下行為 要扣信用分 一、以低于成本價格或哄抬價格等手段 進行不正當競爭; 二、不按服務合同(協議)、約定提供服務; 三、唆使家政服務人員哄抬價格 或有意違約騙取服務費用; 四、利用家政服務之便 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 五、扣押、拖欠家政服務人員工資 或收取高額管理費, 以及其他損害家政服務人員 合法權益的行為; 六、扣押家政服務人員 身份、學歷、資格證明等證件原件。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案例一 買了家政預付卡 過年卻漲價了 今年春節期間,海曙的楊女士聯系了一家家政公司,請鐘點工上門來打掃。 楊女士本來就有這家公司的預付卡,以為鐘點工來時直接從卡里扣錢就行,沒想到鐘點工說,因為大家都是被從很遠的地方叫來的,需要另加15元路費。 想想人都已經上門了,楊女士也沒再說什么,另付了15元現金。但心里覺得很不舒服,認為家政公司是變相漲價。去年辦卡的時候,楊女士只覺得辦卡很劃算,鐘點工價格25元一小時,比市場價便宜,忘了要家政公司簽訂書面協議,眼下卡里還剩1000多元要繼續用,感覺自己被“綁架”了。 新規這樣解決: 今后,遇到辦預付卡,消費者就要長個心眼了。新制定的《辦法》規定: “經營者發行家政服務卡時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約定并明確以下內容:價格、服務標準、優惠條件、有效期限、有效次數、使用權限、使用地點、續費升級、遺失補辦、退費轉讓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案例二 推銷的是星級月嫂 上門的另有其人 去年初,家住江東的周女士與江北一家月嫂公司預約月嫂,根據不同的星級,月嫂的價格也隨著星級的升高而一路走高。 根據自家的經濟條件,周女士選了一個四星月嫂,付了4000元訂金。然而,在周女士即將去醫院生產時,公司卻說星級月嫂都訂完了。周女士說:“當時老板講好話,說她有個老鄉,特別好,已經當了十多年月嫂,很有經驗,本來是按五星價格走的,但是愿意以四星的價格介紹給我們。” 由于臨時再去找月嫂很倉促,周女士同意了月嫂公司的建議。然而,上門來的月嫂完全和老板講的不是一回事。“我旁敲側擊地問了些情況,她才當過一年的月嫂,根本沒有什么經驗可談,在醫院里就顧著睡覺,寶寶哭了也不管。更讓人生氣的是,才做了一個星期,就說自己感冒辭職了!”周女士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新規這樣解決: 今后,再遇到類似的欺詐行為,消費者就可以提出3倍的賠償了。《辦法》對經營者的欺詐行為作了詳細規定: 發布虛假廣告或隱瞞真實信息誤導消費者; 冒用等級家政服務企業、雇用星級服務人員做“托兒”欺騙消費者; 承諾消費者可以在7天內無償調換(消費者支付家政服務人員工資除外)而不履行的; 采用其他欺詐手段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以上這些行為,消費者可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算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按照周女士的案例,她最后支付了月嫂一個星期的工資為2000元,可提出6000元的賠償。如果是鐘點工,消費者支付了100元,則可提出最低500元的賠償。 案例三 找保姆、找鐘點工都要簽書面合同 家住鄞州的王先生家里今年又添了一個小兒子,家里一大一小兩個孩子忙不過來,就去中介公司找保姆。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