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相處三年,單身雇主提出跟潘娭毑結婚
理由是潘娭毑盡心照顧他,勝似親人
2002年,獨身的潘娭毑開始做保姆。在株洲市巾幗家政的介紹下,2003年,潘娭毑來到劉先生家。劉先生那時70多歲,是離休干部,體弱多病。潘娭毑盡心盡力照顧他,久而久之,兩人產生了感情。
“我去醫院給他買藥,出門沒多久他就打電話過來,要我過馬路注意點,小心車子。我偶爾回家了,他就不停打電話來催。”潘娭毑說,由于劉先生的兒女都在長沙生活,平時很少回來,慢慢地,劉先生就把她當成了依賴。只要她一離開,劉先生就像丟了什么似的。
在劉先生家工作的第三年,劉先生突然提出要跟潘娭毑結婚。劉先生的理由是,潘娭毑這么盡心盡力照顧自己,勝似自己的親人。另外,如果自己走了,也應該給潘娭毑留點什么。“開始他子女都不同意,覺得面子上掛不住,后來他的同事朋友都去給他子女做思想工作,最終孩子們同意了。”潘娭毑說,結婚前,劉先生做主,將自己的財產平分成4份,她和三個子女每人一份,兒女們也沒有怨言。
結婚后,劉先生查出患肝癌,臥床一年多,潘娭毑不離不棄地照顧他,直到他終老。劉先生去世后,潘娭毑將兩人存的錢全部給了劉先生的女兒,潘娭毑也享受了離休干部遺孀的待遇。現在,劉先生的子女還經常給潘娭毑打電話,噓寒問暖,潘娭毑每年都會給劉先生上墳。
案例二:
結婚十年后丈夫鬧離婚稱劉娭毑婚前婚后反差大
陳爹爹今年80歲,10年前與現任妻子、小他15歲的劉娭毑相識。劉娭毑此前是陳爹爹的保姆,因為兩人都是早年喪偶,平時也相處融洽,不久后,經雙方子女撮合,兩人結婚了。
今年年初,陳爹爹到石峰區法院起訴要求和劉娭毑離婚。陳爹爹說,他覺得劉娭毑婚前將他照顧得很好,但婚后對他的照顧越來越敷衍,比如以前每天給他換花樣做三餐,婚后就經常在外面打麻將,很少照顧他,只給他煮白米粥。陳爹爹還說,劉娭毑還經常以打麻將輸錢等理由向他要錢。
對于陳爹爹的說法,劉娭毑表示不同意。她說家里平時買米買菜都是她出錢。換季的時候,她還要給陳爹爹添置衣服,這些錢她都沒找陳爹爹“報銷”。在她看來,陳爹爹是她的丈夫,理應承擔家庭責任,她有時問陳爹爹要點生活費也是正常的,不至于引發這樣大的矛盾。
劉娭毑說,如果陳爹爹堅持要離婚,就要給她10萬元生活補償金。但陳爹爹不同意這個條件。
最終,在法院的協調下,陳爹爹撤訴。
(記者 成姣蘭 伍靖雯)
[編輯:湯玉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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