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在臺北,一名12歲男孩在達芬奇畫展上賞畫時不慎跌倒,將一副近400年名為《花》的名畫弄破一個拳頭大小的洞,旁人被這場景嚇壞了。
正在臺北市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的真相達芬奇特展,除了達芬奇真跡,另有受其影響的畫家作品。8月23日下午,一名12歲男孩在賞畫時不慎跌倒,損毀一幅將近400年名為《花》的名畫,把畫作弄破一個拳頭大小的洞,其他參觀者見狀當場嚇呆,男童也嚇得說不出話。
目擊者稱,當時男童試圖擠到保羅·波爾波拉油彩畫作前,疑似與人肢體碰觸后跌倒,越過圍欄,手剛好壓到畫作正中央。
主辦單位表示,“畫作是真跡,已經緊急委托意大利修復師處理,目前判斷該位置是可修復,會全力補救。”由于事關400年畫作,價值動輒上千萬,雖然已經投保,但仍第一時間報警,今后將據此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由保險公司判斷賠償金額與責任歸屬問題。
范先生強調,男童是自己不小心跌倒,沒人推擠他,但對方只有12歲,又非故意,因此僅備案而未報案,希望由第三方來協助賠償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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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學生打碎古董咋賠成難題

本想趁暑假勤工儉學掙點生活費,沒想到失手把雇主家的古董花瓶打碎,大學生王某為此感到非常郁悶:“我就是打一年工也賠不起這個古董啊!”
這個在十幾年前購買的古董花瓶到底價值幾何?當事雙方各有說法,至于鑒定費由誰負擔更是意見迥異。消費者將此事反映到鄭州市消費者協會,但是由于首次遇到此類糾紛,消協在調解時也感到左右為難。
王某回憶說,今年7月初,他受雇到鄭州市民吳老先生家擦地板。“干完活以后,我抬頭看見擺在博古架上的一塊兒天然水晶石,感到十分好奇,就想伸手摸一摸,誰知一不留神,陳列水晶石的架子晃了晃。”王某說,他趕緊用手去扶,誰知使勁太大了,手按在博古架的玻璃門上,只聽“嘩啦”一下,水晶石連同玻璃一下都砸下來,把水晶石下面擺放的花瓶給砸碎了。
“當吳老先生告訴我說砸碎的花瓶是一件古董時,我嚇壞了。”王某說,吳老先生告訴他,被損壞的水晶石加上古董花瓶,最少也值八九千塊錢。
“我承認是自己的過錯,也想承擔賠償的責任,可是我現在是勤工儉學,哪有那么多錢賠給人家呀!這該怎么辦?”面對雇主,王某揪住衣角,半天不敢抬頭。“我打一個月工才拿四五百元,如果按照吳老先生的說法,我至少要干將近一年時間才能賠得上。”
[律師解答]
鑒定費應由公司承擔
河南省文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靈全為吳老先生作出解答:應由家政公司拿出鑒定費用。他說,家政服務人員的法律身份比較特殊,從法理的角度看屬勞動雇傭關系,但是雇主是與家政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協議),家政公司可向雇主“先行賠付”,再由家政公司追究下屬家政服務員。
同樣,鄭州市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認為,應由家政公司拿出鑒定費用。
通常,消協通過調解就能化解矛盾,但調解打碎古董花瓶這樣的糾紛并非易事。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