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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郭繼偉 張 鵬
11月20日,中國首屆依法發展家政服務行業論壇在濰坊舉行,服務協會、家政公司代表、律師、人力資源專家、雇主代表及家政服務員代表等,一起就家政服務業話題進行了討論。 問題頻出,誰之責 雇主代表王先生抱怨說:“家中聘用服務員多年,出現過手表、項鏈丟失現象,但是無憑無據沒法追究,只能辭掉服務員。”這還不是令王先生最煩惱的,三年前,他家里請了一位育兒嫂照顧孩子,沒成想一個月后,育兒嫂檢查出腰椎盤突出需要住院治療,在治療費承擔上出現了分歧,王先生不想過多承擔醫藥費,家政公司認為公司僅是中介,不承擔任何責任,育兒嫂自己資金有限,治療受阻。 深圳中家家政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艾曉雄告訴記者,他從事家政服務行業18年,每年都會發生雇主、服務員之間的糾紛事件,服務員在雇主家中工作出現問題,尤其涉及財務經濟糾紛時,雇主往往一口認定是從家政公司請的人,所有責任應該由家政公司來承擔,但是一個家政服務員一個月交給家政公司的中介服務費僅有幾百元,家政公司根本沒有能力承擔巨額賠償。 事實上,像艾曉雄這樣的擔心也有法律的困惑。2013年在深圳,一個照顧嬰兒的家政服務員在雇主家中,因誤喂果凍導致嬰兒死亡,法院最終判定家政公司賠償45萬元。判決書發下后第二天,這家小家政公司的老板逃之夭夭,到現在案子仍然沒有完結。 “山東大嫂”家政服務員姜榮已做家政6年,她感覺6年來苦累不算什么,最難承受的是思想壓力。“工作在別人家中,生活在一起卻又不是一家人,關系太近不行,太遠了也不行。”她說,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了主人家一個從國外帶回來的碗,自己一再道歉,但女主人不依不饒,最終還是用她的工資賠償了碗錢,她也因此離開了這個家庭。 責任界定不明,保障缺失 姜榮現在當月嫂,工資并不低,但她身邊的很多人寧愿找一家每月1500元工資的單位上班,也不愿意做家政多賺錢,“大多家政公司只是介紹一個工作,我們給他們中介費,除此以外沒有任何關系,什么保障也沒有。” 而目前,社會對誰才是家政服務員的老板,爭議頗多。“如果是家政公司,他們覺得這個責任承擔不起,也無法為家政服務員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如果雇主是家政服務員的老板,出現問題時他們也有一肚子怨言。”山東省家庭服務業協會會長孔衛東稱,這是目前大多家政公司實行中介制度的主要原因。 “山東大嫂”從事家政服務8年多,已是山東省較大的家政服務品牌,項目總監萬忠在項目啟動初期,就嘗試用員工制的方式對服務員進行管理,2009年為服務員交納了工傷和醫療兩項保險。但這項實踐并未長久。一次他的員工在雇主家中跌落樓梯受傷住院,公司按照工傷申報流程對這個醫療事件進行了申報,但申請卻沒有通過,理由是國家規定工傷申報條件必須要有兩人以上證人證言才能實現,并且兩個證人間無親屬關系,但服務員在雇主家中無法滿足這個條件,雇主也不會讓自己背上負擔。“即使交納了社會保險,工傷申報也無法實現,服務員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萬忠說。 “家政服務一方面滿足了雇主的用人需求,另一方面滿足了求職者的就業愿望。但是從勞動關系來看,我國勞動法是根據用人單位的實際狀況而制定出的,勞動合同法也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雇傭關系而制定,其內容不適合于目前的家政服務行業。”山東省元序律師事務所主任吳國燕說。因此,家政服務公司無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跟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也就無法為她們交納社會保險。 行業代表呼吁制度出臺 沒有保障體系,服務員對家政公司缺乏歸屬感,服務員流動性大的現象并不少見。濰坊我愛我妻家政公司經理劉秀花告訴記者,服務員會到多家公司報名,今天是我們公司派出的,明天可能就換成別的公司了。“這不利于對服務員進行管理,對行業的損害也非常大。”吳國燕說。 從目前勞動力市場來看,家政服務員群體非常龐大,特別是對下崗職工、農村剩余勞動力等吸引力特別大。伴隨著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居民對家政服務的要求將逐漸升級。 家住濰坊圣榮小區的劉勝哲對家政服務員的要求已不是打掃衛生、做飯、簡單地帶孩子,如早教、社交禮儀等方面的需求也開始多起來。劉秀花對前來報名的家政服務員培訓重點已不僅僅是勞動技能,對護理老人的常識和應急處理訓練也在慢慢開展。“公司希望有一批長期掛靠的服務員,我打算給她們交保險,加大培訓力度。”劉秀花說。 山東財經大學人力資源教授竇大海呼吁,目前由于家政服務業尚處在初始發展階段,許多方面有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希望政府出臺相關法律規范,加大扶持力度。“家政服務公司要想做大做強,也要實行企業化管理,要有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隊伍,更要有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竇大海說。 “18年來,我們公司仍是中介制度的服務模式。我們希望國家在法律法規方面予以完善,盡早結束家政公司夾縫中求生存的尷尬局面。”艾曉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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