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員工宋女士在幫公司搬家時被柜子砸傷,后住院治療。因公司拒付醫療費,她將對方告上法庭并獲賠2.38萬元。判決后,宋女士又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昨天上午,當朝陽法院執行法官前去執行時,該家政公司女老板仍然態度強硬,拒不賠償,后被帶至法院。當聽到法官宣布對其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后,女老板這才認錯并履行判決。
家政公司拒賠付
54歲的宋女士自2014年2月7日起在巧紫蘭家政服務公司工作。2014年3月12日,她幫公司搬家時不慎被家具砸傷,造成肋骨骨折等,后住院治療19天。因公司一直未支付醫療費用,宋女士起訴索賠4.7萬余元。公司卻認為,宋女士是在訛詐,其身上的傷是舊傷。原告住院期間,公司每日給她100至200元及3000元護工的護理費,因此不同意賠償。
后法院根據原告提供的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經理的電話錄音,確認原告在被告處受傷的事實,并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38萬元。因公司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宋女士遂申請強制執行。
強執時阻撓法警
昨天上午,執行法官來到巧紫蘭家政公司,公司女老板高女士表示,宋女士應聘不到一個月,公司還未給她安排工作,就稱傷了肋骨。高女士告訴法官說,錢雖然不多,但不應由她來賠償。
高女士聽不進法官的耐心解釋,一直強調她要申訴。無奈之下,法官要求她一起到法院談話。見高女士態度強硬,法官只好讓法警將其帶回法院。情緒激動的高女士掙扎著想要掙脫法警將其銬住,手下一名女員工聽到老板呼喊,竟沖進屋里,欲阻撓法警執法并用手機拍攝。
被帶至法院后,因高女士仍然沒有履行判決的想法,法官宣布對她拘留15日的決定。高女士這才表示認錯并寫下認錯書。隨后,她將包括賠償金以及延遲履行利息等在內的3萬余元執行款通過銀行匯至法院賬戶。考慮到高女士認錯態度較好且履行了判決,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決定。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原標題:家政老板拒賠工傷被強執) 義烏靈鷗家政服務公司:專門提供家政、月子護理、育嬰師、保姆、專業陪護、服侍老人、醫院護理、鐘點工、家庭公司保潔、搬家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