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賈某某

公訴人

庭審現場
日防夜防,家賊難防,作為一個鐘點工,不安分守己的好好工作,反而見財起意,逾越了法律的底線。
被告人賈某某是一名鐘點工,在打掃衛生時見財起意,將雇主手拎包內的一條金項鏈和一條金手鏈盜走,總價值11413元。12月3日,彰武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盜竊案。該案當庭宣判:被告人賈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彰武縣法院官方微博運用新浪法院頻道提供的視頻直播技術對該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全程直播。社會公眾可通過新浪微博、新浪法院頻道在線即時觀看。這是彰武縣法院首次通過視頻直播公開審理案件。庭審直播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高度關注,截止發稿前,該案庭審視頻播放量高達46620次。
案情簡介
2015年10 月1日9時許,被告人賈某某利用到彰武縣彰武鎮西環路51-8號樓1-5-1白某家打掃衛生之機,將白某存放在自家南側臥室衣柜中手拎包內的一條金項鏈和一條金手鏈盜走。經鑒定,賈某某盜竊的金項鏈價值人民幣6275元,金手鏈價值人民幣5138元,總價值11413元。
法院當庭宣判
彰武縣法院審理后認為,查明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一致,被告人賈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與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案發后,賈某某將贓物全部返回給失主,當庭自愿認罪,并全額繳納罰金,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第67條3款、第52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賈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天后也曾遭保姆行竊?
無獨有偶,昨日有網友爆料稱,王菲的家里曾經雇過一個保姆,但該保姆并沒有盡心盡力的為王菲家里人服務,反而是趁著王菲外出的時候,勾結外人將家里的東西偷光了。報道的原話用上了“搬家”這個詞匯,可以想象當時的場景。不過等王菲回來后,在經過調查發現是小保姆所為,王菲卻對警方說小姑娘還小,應該給她一次改過的機會,并沒有追究小保姆的法律責任。
據悉,該名保姆是王菲家中專門負責飲食的家政阿姨,工作兩年以來,憑借一手好廚藝征服她的胃,只是沒想到后來竟勾結外人行竊。但目前此事尚未得到王菲證實。
法官提醒
鐘點工盜竊雇主家錢財的案件已經多次發生,這不僅源于目前鐘點工素質良莠不齊,也與雇主疏于防范有關。類似的偷盜案件往往涉案數額不大、舉證困難,致使見錢眼開的鐘點工存在“如此偷盜不容易被發現”的僥幸心理,因而雇主做好防范工作十分必要。為了避免此類“內盜”情況發生,建議在雇傭鐘點工時,務必選擇正規、信譽好的家政公司,對長期雇傭的人員,還應通過合法程序獲取相關人員的信息,切實避免“引狼入室”。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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