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換保姆 雇主狀告家政公司
晨報訊(記者 彭小菲)四次更換保姆,竟換來乙肝患者,倍感氣憤的李女士將家政服務公司訴至海淀法院,要求解除與之簽訂的服務協議,并退還雇主服務費4500元。 李女士訴稱,2013年7月15日,她與某家政服務公司簽訂了客戶中介服務協議,并支付了2280元從馬連道分店雇傭了家政服務人員王某作為住家保姆,照顧孩子和做飯。不過王某只工作了六天半就離開了,之后李女士又雇了另一名保姆蔡某,并補交了2220元。但蔡某又因只做主食、不做菜,工作了兩天半便被解雇。隨后李女士又雇傭保姆張某,張某因無法夜間帶小孩也被解雇。由于屢次無法滿足其要求,李女士向家政公司下達最后通牒,稱如無法提供合格保姆就與其解除合同并退還服務費。最后,第四位保姆田某來到李女士家,但李女士卻發現,田某提供的體檢證明竟顯示其患有乙肝。 李女士認為,自己與家政公司簽訂的協議中明確規定,“當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家政服務人員未持有合格的健康檢驗證明,乙方應重新免費換人,不需要服務的,乙方應退還介紹費”。李女士表示不再需要該公司服務,對方應退還介紹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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