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過保姆、鐘點工的市民都知道,必須向家政公司支付一筆服務費才能用人。最近,市民馬女士就找到了記者,告知了自己和家政公司之間的煩心事,馬女士從家政公司請的保姆,當時支付了1200元作為中介服務費,第一次找的阿姨做了幾個月一直沒有換,但后來保姆有事離開了,家政公司又換了兩次人都不滿意,就再也沒有繼續安排保姆,要求退還剩余的服務費也遭到拒絕。“家政公司說這是包年服務費,可以再幫找人,但要退錢不可能,這不是有點強制消費的意思嗎?服務費年年收,我們只能被動接受?!瘪R女士說道。
記者采訪才知道,和馬女士有相似經歷的市民很多,交了錢享受不到任何服務,服務費還得年年交,不滿意想退錢難。
現狀
服務費年年收
市民楊女士對家政公司年年收服務費也覺得不合理,但不想被家政公司天天騷擾最后還是交了錢。她告訴記者,她家一年多前從家政公司請的鐘點工,當時支付了1500元的包年服務費和手續費,一年中沒有更換過人,家政公司也沒有提供過任何服務。合同快到期了,家政公司天天打電話逼著她再交服務費,“家政公司還言辭惡劣,稱如果不交就要讓保姆離開,我就納悶了,家政公司服務費到底該不該年年收,他們有什么收費依據嗎?”
而市民何先生則遇到了先交錢才能用人的家政公司,他想為家里老人請個保姆,在一家家政公司交了800元的服務費,家政公司先后派了3個保姆都不滿意,何先生讓繼續找人,可家政公司就以各種借口一直拖延?!凹依锛敝萌怂也坏?,還不退錢,說只能繼續幫找人。” 何先生無奈地說。
調查
收費并無依據
在大觀路一個家政服務站,記者看到服務站設施簡陋,只有一個自稱主管的負責人,她告訴記者,他們的家政服務費收費標準是200元的手續費,包年服務費1000元,半年600元,合同到期了還得繼續交錢才能用人。對于記者提出服務費為何年年收,有沒有什么收費依據,她這樣回答:“沒有什么收費依據,昆明整個家政行業市場都這樣,這是市場形成的,你不交錢我們家政公司吃什么。”而在她提供的一份所謂合同上,記者也看到條款中寫明,服務管理費只能延續,不能退換。
而在其他家政公司,記者也了解到,多數都要收取包年服務費,價格從800元到1500元不等,有的家政公司還要求先交押金、保證金等才能見到人。而對于收取包年服務費能提供哪些服務,家政公司都只表示:“如果不滿意人,可以繼續幫你找?!?/p>
建議
試用后再交錢
云南省家政行業協會秘書長張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表示,這些問題在昆明的家政行業普遍存在,尤其很多小的家政公司,問題就更加突出。目前,不少家政公司的包年收取服務費,不退錢只能繼續找人等做法也的確存在強制消費的問題。對于家政公司服務費的收費依據、收費標準,他也告訴記者,因為家政行業收費標準并沒有納入國家收費管理,因此收費是純市場化行為,沒有相關的收費依據。
張劍也建議,市民最好通過比較規范的家政公司聘請,不要一來就和家政公司簽訂合同,必須要通過不少于7天的試用期,試用期滿了如果滿意再簽訂正式的聘用合同。且在簽訂合同時,最好不要與家政公司約定包年、包換等服務。合同終止后服務費的退還,也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于服務費年年收的問題,張劍也認為,如果家政公司提供服務,繼續收費也是合理的,昆明一些大的家政公司的做法是,第一年全額收,第二年減半,第三年再減。本報記者 楊春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