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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南方日報》AⅡ03版
“學生托管調查”追蹤
《南方日報》上周報道的《免收托管費 煩惱仍未消》調查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詳見10月9日《南方日報》AⅡ03版)。南方日報記者追查獲悉,《廣州市學生托管管理辦法》已明確不列入2015年的立法計劃,原因在于社會托管機構陷入“多頭”管理,監管權責不明確;另一方面很多托管機構都在社區內,難以發現和監管。
那么,監管的漏洞在哪兒?正式文件出臺前,家長和學校如何尋找到解決午休托管問題的良策?本期周刊,記者繼續深入追蹤。
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畢嘉琪 朱偉良
實習生 方斯薇
策劃:陶達嬪
問題
托管行業基本無準入門檻
越秀區人大代表、原第七中學校長王敬民去年在調研中發現,僅東山街就有住宅改建的托管服務機構42家,這些托管班負責供應學童的午晚餐,但多沒有餐具消毒、食品儲存、炊事員健康證等;托管班藏身居民樓,存在走火通道狹窄等問題。
“以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小學為例,在學校周邊的托管班就有60多家,學校3000名學生中有31%放學后參加類似的中心或小作坊托管。”廣州市人大代表、東風東路小學校長陳曉也在去年廣州市人大會議上提交建議指出,由于行政管理權限不清,無證托管班幾乎無人監督管理,“無牌托管班也缺乏專業人員,難以保證接受托管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為了進一步摸查廣州社區托管機構的真實現狀,記者近日又來到了名校密集的東山口附近進行暗訪。在東華北路位于居民樓內的一所托管機構,二樓約50平方米被改造成學習室和廚房。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在此托管的總人數約有50余孩子,其中中午托管人數近30人。
該負責人介紹,如果學生只是參加午休托管和午餐,則每月收費650元;若是晚上的伙食和作業輔導,每月收費要1150元。記者從墻上貼著的膳食譜上看到,該托管班午餐一葷兩素一湯,晚餐一葷兩素,所有飯菜周一到周五都不重樣,此外,每天還有水果和下午點心供應。
記者走訪發現了附近三所托管機構,室內均沒有掛出相應的營業許可證和相關資格證書。當問及機構負責人時,均以“被老板收起來了”為由婉拒出示。當記者再次問及托管阿姨是否持有健康證時,對方又表示“被老板拿走了”。一位老師反復拒絕出示相關證件后,理直氣壯地補充道:“放心吧!我們都是大學畢業的。如果你懷疑我們阿姨的健康水平和我們的資格,那你可以多看幾家。我們在這里開了5年,很多小學生都是在這長大的,從來都沒有出過問題。”
有業內人士透露,托管行業基本沒有準入門檻,追責機制也十分模糊,“一般不出事就沒人管,出了事也很難追責,最后吃虧的還是孩子和家長。”
追因
托管機構監管權限不清陷尷尬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亂象?記者追查發現,廣州市工商局去年10月份曾公布,在該局登記的經營范圍為“學生托管”的企業僅13家。這13家中大部分因不符合相關許可要求,經營范圍并不包括寄膳、寄宿和交通運輸,僅“為家長接送學生并托管”。至于一年后的這個情況有無改觀?截至發稿時,廣州市工商局尚未給出具體數據。
不過,廣州市工商局曾公開表示,僅是“為家長接送學生并托管”的可納入工商登記的范圍,并依法進行登記注冊。而經營范圍中涉及交通運輸、寄膳、寄宿等,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例如托管機構要提供餐食服務的,要辦理衛生局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如果提供午休住宿的,還要向公安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而在廣州市工商局登記的經營范圍為“學生托管”的13家企業中,大部分因不符合相關許可要求,經營范圍并不包括寄膳、寄宿和交通運輸。
而實際上,在廣州從事學生托管經營的遠超13家。這些托管機構的商事登記信息究竟是什么?記者向工商部門咨詢并在廣州市商事主體信息公示平臺查詢,名稱中含有“托管”二字的企業多為家庭服務類或家政類,經營范圍打了擦邊球,不是注冊為“學生托管”,只是兼顧到與托管有關的個別業務,例如照顧小孩、接送服務之類。
工商系統內部人士表示,對校外托管機構的監管一直是頑疾難治的問題,監管涉及工商、教育、消防、衛生、交通、物價、稅務等多個部門,工商只是負責注冊審核,但行業許可是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目前廣州還未明確主管部門、協管部門,未納入政府有關部門日常管理的范疇。監管方式多依靠突擊檢查,難以解決托管市場無證無序問題。
據了解,為解決這一問題,廣州市政府去年已指定由市教育局牽頭研究制定《廣州市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服務與管理辦法》,并以此為原則開展監管。
不過記者近日從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了解到,目前有關學校托管管理辦法的正式文件暫時未出臺。此外,在今年2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廣州市2015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中,也明確《廣州市學生托管管理辦法》不列入廣州市2015年立法計劃。
廣州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對此曾解釋道,該辦法不列入立法計劃是因為該項目的主管部門難以明確,涉及工商、民政等多個部門。監管對象不明確,對于校外托管,目前監管手段還處在瓶頸階段,很多托管機構都在社區內,難以發現和監管。
一位教育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針對校內托管,目前已起草了《廣州市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工作指引》,規范廣州小學生課后在校托管工作。
建議
發揮社區服務功能,召集社工進校管理
眼看當下,“學校床位不夠,校外托管隱患多”的難題如何化解?一位業內人士提到,專門解決“下午四點半放學托管難題”的志愿者行動已經在廣州市啟動,其中,一項名為“430課堂”的志愿服務最早萌發于廣州市少年宮。
廣州市少年宮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當時是由高校志愿者在少年宮的專職教師的帶領下,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比較集中的地方開展校外課堂。后來因為需求越來越大,最后只能轉由街道及社區少年宮承接。
記者調查發現,受這一形式的啟示,目前廣州不少街道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建起了“430課堂”,通過購買志愿服務,請志愿者給放學后的孩子輔導作業、做游戲等。然而,這一托管方式能否移植到午休托管中呢?
“要延伸到午休托管,操作難度比較大。”一位不愿具名的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解析,以該社區中心為例,該社區負責課后托管的社工有4名,只能提供作業輔導和一些心智培訓項目,但社區中心暫無提供給孩子們午休的床位,也難以提供午膳。“即便我們能提供午膳和午休管理,一來人手不夠,難以負責來回接送;二來社區服務中心并非都在學校附近,孩子是不可能大老遠來回折騰的,路上也不安全。”
對此,該負責人認為,比較理想的方式,是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組織社工或通過培訓符合資質的家政公司職員入校管理午休。“具體午休管理工作由這些校外人員負責,學校領導和老師只需要輪班巡查便可,即節省人力,又能保證安全。”
無獨有偶,陳曉也曾建議,可以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社會服務功能,由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出面,增設滿足家長需求的課后托管中心,還可以召集和組織義工或志愿者參與到轄區學生課后托管的服務中發揮作用。
溫馨提示
家長最好與托管班
簽書面合同
那么,面對學校供求的尷尬,家長又該如何為孩子選擇午休場所?從事小學教育超過20年的高級教師陳禹認為,家長們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安全問題,尤其是托管場所的路程遠近。“托管最大的安全隱患其實在于接送,往往是一位阿姨帶著一群孩子過馬路,其次才是食品安全和消防等其他方面。”在他看來,對于年紀較小的低年級學生,最穩妥的辦法還是留在校內托管,避免離校。
陳禹認為,對于孩子能夠自理,又希望他們有高質量午休的家長,則可以考慮選擇學校附近的正規托管班。如何選擇校外托管機構?他給出了八條建議:
一是必須具備營業資格證,選擇有辦學資質的正規機構。
二是機構是否能有一套科學有序的管理機制,能否與家庭建立及時有效的信息反饋與交流體制。
三是要看室內外的環境是否嘈雜,機構內是否有危險帶,如陡峭的樓梯、狹窄的通道等,室內通風、采光、空間是否足夠等。
四是提供的飲食是否安全放心,廚師是否有安全防護措施,如佩戴口罩手套等,是否做到營養搭配均衡。
五是生師比能否達到1:8以下,同年齡段的孩子過多或缺失都不好,最好能有四到五人形成學習小組。
六是教師是否經過專業的教育學、心理學培訓,最重要是看老師是否有責任心和愛心。
七是輔導教師是否熟悉小學各科的知識結構,是否真的起到監督和啟發孩子學習的作用。
八是能否設置出豐富有趣、適合兒童發展的活動體系與訓練課程。
九是價格方面,并非越貴越好,要貨比多家。建議家長可與托管班負責人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對雙方的義務和責任進行詳細約定,并保存好相關票據,一旦出現任何問題,維權起來也有依據。
本版統籌:陶達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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